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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海宁市文联共建诗教基地暨实践教学基地

发布时间:2016-05-11 浏览次数: 作者:

5月10日,海宁市诗教基地(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基地)授牌仪式暨东方学院海宁市文联实践教学基地签约仪式在学术中心第一报告厅举行。学院院长沃健,海宁市文联党组书记、主席王珏,海宁市文联副主席孙建跃,中华诗词学会理事、浙江省诗词与楹联学会常务理事兼诗教部部长沈利斌,中国诗歌学会理事、浙江省作家协会评论委员会副主任王学海,浙江省作家协会诗歌委员会副主任伊甸,嘉兴市作家协会副主席张敏华,嘉兴市诗词楹联学会副会长、海宁市诗词学会会长傅震宇及各位诗人,我院人文与艺术分院院长陆芸、中文系全体教师和学生参加了此次活动。

活动开始,海宁市文联党组书记、主席王珏致辞。她首先对本次诗教基地暨实践教学基地的成立表示了热烈的祝贺。接着,她指出,诗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源泉和根本,而高校是青年人才汇聚之地,在高校建立诗教基地,是弘扬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个重要途径。海宁是诗人之乡,从古至今有着优秀的诗歌传统,与高校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可以传承诗文化,拓宽诗歌创作群体,培养青年诗歌创作骨干,发出诗意声音,体现文化气息与底蕴。

学院院长沃健致欢迎辞。沃院长代表我院对诗教基地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并对与会的嘉宾表示诚挚的欢迎。他指出,海宁有悠久的诗歌传统和璀璨的诗歌文化,成立诗教基地,就是为了更好地弘扬海宁诗歌文化。诗歌是一个大学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学生精神成长必须的养料。大学作为一个高级育人机构,自然应担负起责任,既要让学生们的心灵在诗教中得到陶冶,又要让学生们的诗歌天赋得到充分发展。设立诗教基地,就是我院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丰富校园文化的有益探索和创新。除此之外,成立诗教基地,也是我院应用型转型的重要举措。我院正在加快推进应用型大学建设工作,积极推动校地合作,促使我校更好地融入地区经济文化发展之中。同时,这也是我院教师教学与地域文化相结合的重要成果。

接着,海宁市文联党组书记、主席王珏宣布海宁市诗教基地在我院成立,并与学院院长沃健共同为诗教基地揭牌。 src=

揭牌仪式结束后,海宁市诗词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邱东晓介绍海宁市诗教基地建立及活动情况。公布了著名诗人沈利斌、伊甸、张敏华、王学海、汉江、傅震宇、邱东晓等七位驻校诗人名单并向诗人发放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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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艺术分院院长陆芸与海宁市文联党组书记、主席王珏上台共同签署实践教学基地建立协议。海宁市文联副主席孙建跃和诗词学会会长傅震宇向我院赠送《海宁市楹联集成》及《海宁诗潮20年》。

签约仪式结束后举行了诗歌朗诵会,驻校诗人及人文与艺术分院师生共同带来了精彩的诗歌朗诵。在热烈的掌声中,本次活动圆满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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