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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19年度校友工作立项结项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9 浏览次数: 作者:

各分院:

校友是我院最珍贵的资源和财富,广泛开展与校友的联络、沟通、交流是做好校友工作的基础。校友活动的多层次、全方位开展也将进一步助力于我院应用型转型的顺利进行。根据2019年度校友活动项目实施的相关安排,现启动结项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提交3000字以上的项目总结,内容包括实施情况、实施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名单、实施成效等;

2、提供项目实施相关的佐证材料,如图片、新闻链接、实物等,要求简洁明了;

3、各项目于2019年11月29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交至校友办(行政楼A20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34986438@qq.com,联系人:王书渠,电话:87571134;

4、校友办将组织专家对上述材料进行评审,结项评审通过的项目予以专项经费支持,逾期未结项的将不予经费支持。

5、本次评审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不超过参评总数的25%,良好不超过50%。此次立项,校友办对立项项目给予3000元/项的经费支持。结项后,校友办在对各分院3000元活动经费的基础上,给予优秀项目奖励经费3000元,良好项目奖励经费2000元,合格项目奖励经费1000元。

请各分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总结申报工作,确保项目如期结项。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校友办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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