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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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公寓楼宇开展优秀校友宣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8 浏览次数: 作者:

各分院:

    为了在学生公寓营造勤奋学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培养在校生校友意识,争取在校生自豪感,学院决定在各楼宇内设置优秀校友宣传栏,请各分院从2016年推荐的精彩校友中挑选不少于30名校友进行宣传。

    一、推荐要求

    1、08级以前校友

    材料要求:生活照1张(原图)、精彩校友推荐表(个人简介、获奖情况要详细),文件夹命名示例“04金融1班梁彬”命名。

    2、08级及以后在长安校区住宿过的校友

    材料要求:生活照1张(原图)、精彩校友推荐表(个人简介、获奖情况要详细),文件夹命名示例“09金融1班褚海良 +4寝323”命名。

    二、上报时间

    要求以分院为单位规整材料,于5月10日前将材料发送至校友办邮箱:zufedfcxyh@163.com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校友办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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