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新闻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8年分院校友活动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3 浏览次数: 作者:

各分院:

校友是学院的宝贵资源,根据《东方学院2018年校友工作计划》的要求,组织开展第四批校友活动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8年1月3日—2018年1月12日

二、申报、立项流程

1.各分院下载并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分院校友活动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于1月12日前将申报表及详细的活动策划书报送校友办,电子稿发至邮箱zufedfcxyh@163.com,纸质稿盖章后交至行政楼A205办公室。

2.校友办根据申报情况,审核确定立项项目,并在校友网上予以公布。

三、申报内容

各分院申报的项目需以2008届、2013届校友毕业十周年、五周年值年返校为主题,开展具有分院特色的系列活动,广泛联络校友,促进共赢发展。以促进学院应用型建设、服务校友事业发展为重点,加强母校与校友、校友与校友的联络与感情,提升母校声誉和社会影响力,开展校友值年返校、毕业生跟踪调查、招生宣传、校友论坛、校友寻访、校友信息完善、校友回馈母校、成立完善分院校友分会和地方校友会、优秀校友系列报告会、校友就业创业结对等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校友活动,凝聚校友力量、培养在校生校友意识,扩大校内外影响力,促进校友和学院共同发展。

学院校友工作办公室统一安排的工作,如校友信息更新、返校日活动、假期走访校友、成立地区校友会等活动属年度工作任务,分院立项的特色活动可以此为载体开展,但不得仅限于完成工作任务。

请各分院高度重视,精心策划,认真组织,积极申报特色校友活动。立项项目要主题明确,要有专人负责,在2018年期间开展。学院校友办将根据立项策划,进行中期检查和项目结项验收。相关工作如有疑问请与校友办联系。联系人:王书渠,联系电话:87571134。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分院校友活动项目立项申报表.docx

校友工作办公室

2018年1月3日

上一篇:关于成立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地区校友会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征集东方学院2018年新年祝福视频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