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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16年度校友工作立项结项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1 浏览次数: 作者:

各分院:

校友是我院最珍贵的资源和财富,广泛开展与校友的联络、沟通、交流是做好校友工作的基础。校友活动的多层次、全方位开展也将进一步助力于我院应用型转型的顺利进行。根据2016年度校友活动项目实施的相关安排,现启动结项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提交3000字以上的项目总结,内容包括项目策划、实施情况、实施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名单、实施成效等;

2.提供项目实施相关的通讯稿、照片6-8张(文件名以照片内容命名)及其他辅证材料;

3.各项目于2016年12月5日前将以上材料交至校友办(行政楼A20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34986438@qq.com,联系人:王书渠,电话:87571134;

4.校友办将组织专家对上述材料进行评审。结项评审通过的项目予以专项经费支持。逾期未结项的将不予经费支持。

5.本次评审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不超过参评总数的30%,良好不超过40%。优秀项目给予5000元经费支持,良好给予3000元经费支持,合格给予2000元经费支持。

请各分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总结申报工作,确保项目如期结项。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校友办

2016年12月1日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校友活动结项申请表.doc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校友活动结项评审标准.doc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6年度校友活动项目立项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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