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校友总会“关于开展第三届‘最美浙财人之桃李奖章’——浙江财经大学最美校友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请各分院积极推选我院优秀校友参评,推荐表和汇总表于10月8日交至行政楼A205校友办公室。具体要求详见通知。
关于开展第三届“最美浙财人之桃李奖章”
——浙江财经大学最美校友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校友会、各部门:
“最美浙财人之桃李奖章”——最美校友评选活动迄今已成功举办两届,每届获奖者都充分彰显了“浙财人”的榜样力量,他们将“进德修业、与时偕行”的校训不断发扬光大,引领在校生成长。为进一步弘扬“浙财精神”,不断提升学校社会美誉度,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现开展第三届“最美浙财人之桃李奖章”——浙江财经大学最美校友评选工作。本届评选出的最美校友将于11月5日2016年校友返校日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评选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广泛发动和优中选优的基本原则,认真推选出符合条件的校友代表。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最美校友评选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 黄建新
副主任: 马亦群 韩玲珑
委 员: 校友总会副秘书长、各学院分管校友工作负责人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校友办,负责开展日常评选工作。
各学院成立评选工作小组,组长由各学院校友工作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学院现任党政负责人、学院校友工作小组全体成员、教师代表、离退休教工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组成;各地市校友会成立评选小组,组长由会长担任,成员由理事会全体成员组成;各评选工作小组负责领导、组织本单位的评选活动和确定推荐人选工作。
三、推荐条件
凡在浙江财政银行学校、浙江财政学校、浙江财经学院、浙江财经大学以及1974年以来由我校组建的相关系科学习或工作过的各类学生和教工(目前在本校工作和离退休的教职工、学生除外)。热爱祖国,热爱母校,积极支持母校的建设与发展,为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等各项事业做出重大贡献,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得国家或省部级“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中国十大杰出青年”、青年“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等奖励或表彰;
2.在全国各级党政群机关、部队、事业单位做出杰出贡献,勤政爱民,业绩突出;
3.在企业领域,获得杰出成就,在所从事行业、领域中具有重大影响力,成为国内本行业、领域的先锋和领军人物,或在企业关键领导岗位工作5年以上,所在企业形成产业规模,经济效益良好,品牌在业界具有较大影响力,产品在市场占有一定份额并在同行业居于国内领先地位;
4.在教育、科技领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学术造诣高深,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或取得具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的研究成果,或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
5.在文化、体育、艺术领域,成绩显著、贡献突出,曾在国内外高层次、高水平专业比赛中获奖,或具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6.心怀祖国、情系母校,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母校建设做出重要贡献,积极推动母校的境外交流与合作;
7.其他社会公认的优秀人物。
四、评选方法
1.评选推荐工作采取学院评选工作小组、各地市校友会评选工作小组推荐,校内各单位推荐等方式;
2.各学院校友会、地市校友会在推荐时要考虑到各个领域的优秀校友,在政界、学界、商界等均能有所涵盖。
3.填写浙江财经大学最美校友推荐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上报校友总会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cdxyb@163.com;
4.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被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报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5.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方意见,上报学校会议,讨论通过并进行公示;
6.名单公示通过后,学校正式发文并向校内外公布。
五、表彰办法
1.2016年11月5日,学校对获奖者进行公开表彰,授予获奖者“最美浙财人之桃李奖章”荣誉称号。
2.学校通过新闻媒体等渠道大力宣传获奖校友的先进事迹。
六、其他
1.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对所推荐人选进行预审,确保被推荐人符合推荐条件以及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2.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行政楼301东校友总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18
电话(传真):(0571)87557072
附件:
1.浙江财经大学最美校友推荐表
2.浙江财经大学最美校友推荐汇总表
浙江财经大学校友总会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最美校友推荐表Microsoft Word 97 - 2003 文档.doc
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最美校友推荐汇总表Microsoft Word 文档.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