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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最美东方人”校友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22 浏览次数: 作者:

各分院:

为加强母校与校友的联系,宣传母校的建设发展成就,了解校友成长历程和发展现状,提升学校的社会美誉度,激励广大校友坚定理想、奋发向上、创新实践、学校决定开展“最美东方人”——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最美校友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凡在东方学院工作学习过的教职工和学生(目前在本校工作和离退休的教职工、学生除外)。热爱祖国,热爱母校,积极支持母校的建设与发展。

二、评选方法和流程

1.每各分院经领导小组评议推荐1—2名优秀校友参加评选;

2.各分院校友分会在推荐时要考虑到各个领域的优秀校友,在政界、学界、商界等均能有所涵盖。

3.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最美东方人校友推荐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ingx326@126.com;

4.学院校友会评选出5名东方最美校友,并推荐参加浙江财经大学最美校友评选。

各分院请于2015年10月1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至学院校友办。联系人:李晓星,电话:(0573)87571134。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最美东方人推荐表

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最美东方人推荐汇总表

关于开展东方最美校友评选的通知.doc

东方学院校友办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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