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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友工作评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8 浏览次数:次 作者:

各二级学院:

2023年学院校友工作在各二级学院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各项工作和活动蓬勃开展并不断创新,为了更好地总结工作,激发工作活力,现开展2023年校友工作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二级学院提交一份3000字的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工作开展情况、校友信息收集、工作成效、特色创新等,相关活动照片等材料另附;

   2.总结材料于2023年12月5日前交至校友办(行政楼A207),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744813685@qq.com,联系人:苏钧伟,电话:87571134;

3.本次评审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分别给予6000元、5000元、4000元经费支持。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校友工作办公室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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