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2023年学院校友工作在各二级学院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各项工作和活动蓬勃开展并不断创新,为了更好地总结工作,激发工作活力,现开展2023年校友工作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二级学院提交一份3000字的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工作开展情况、校友信息收集、工作成效、特色创新等,相关活动照片等材料另附;
2.总结材料于2023年12月5日前交至校友办(行政楼A207),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744813685@qq.com,联系人:苏钧伟,电话:87571134;
3.本次评审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分别给予6000元、5000元、4000元经费支持。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校友工作办公室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