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东方学院第一批校友活动项目立
项申报的通知
各分院:
校友是母校最珍贵的资源和财富,广泛开展与校友的联络、沟通、交流是做好校友工作的基础。校友活动的全方位、多层次开展也将进一步增进母校情感,促进校友与母校的有效互动。经研究决定,开展东方学院第一批校友活动项目立项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4年12月16日—2015年1月16日
二、申报、立项流程
1.各分院、职能部门下载并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校友活动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于1月7日前将申报表及详细的活动策划书报送校友办。电子稿发至邮箱zufedfcxyh@163.com。
2.校友办根据申报情况,审核确定立项项目,并在校友网上予以公布,同时予以立项项目一定的经费支持。
三、申报条件:
申报的项目需围绕校友,以“联谊 奉献 分享 共赢 ”为主题,开展校友寻访、校友信息完善、分院校友会成立大会、校友回馈母校、校友值年返校、优秀校友系列报告会、校友职业指导和招聘等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校友活动,培养在校生校友意识、凝聚校友力量,扩大校内外影响力,促进学院建设发展。
请各分院高度重视校友工作,精心策划,认真组织,积极申报特色校友活动。立项项目要有专人负责,申报项目须在2015年1月-2015年12月期间开展。学院校友办将根据立项策划,进行中期检查和项目验收。
校友活动项目立项申报和实施等各项工作,如有疑问请与校友办联系。联系人:李晓星 联系电话:87571134。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校友活动项目立项申报表.doc
学生工作部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