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根据《关于做好东方学院第一批校友活动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浙财东学〔2014〕65号),各分院积极申报校友活动项目,经评审同意立项8项,具体见附表。请各分院根据立项计划积极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1、基于校友工作的特点,请各分院利用好寒暑假时机,根据活动计划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2、校友活动立项评审不设等级,根据各分院活动开展情况,学院校友办将组织中期检查,并根据活动开展情况下拨活动开展经费;2015年底前开展结项评审,根据活动开展的成效确定项目优秀、合格等级,并根据评审等级给予相应项目总1000-4000元经费资助。
3、结项要求:根据申报项目类型,校友风采展示类项目结题需要以出刊等形式展示校友风采;交流座谈类项目结题需要提供活动策划、通知、总结、照片等材料;其他类型结题需要提供相对应的材料,如影像、音频等材料。
校友是母校最珍贵的资源和财富。请各分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结合自身特色,以活动立项为基础,积极开展校友走访、联络、信息更新、值年返校等各类校友活动,进一步提升我院校友工作水平。
联系人:李晓星 联系电话:0573-87571134
东方学院第一批校友活动批准立项汇总表
|
申报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活动时间
| 活动地点
|
金融与经贸分院
| 寻访优秀校友,感悟成长道路
| 李忠、王其进
| 2015.1-2015.12
| 宁波市、温州市
|
财税分院
| 财税分院“情系东方·财税之窗”校友系列活动
| 叶颖蕊
| 2015.1-2015.12
| 东方学院长安校区
|
工商管理分院
| 共享共勉 共生共赢——工商管理分院2015年校友活动立项申报
| 周莉莉
| 2015.1-2015.12
| 东方学院文华和长安校区
|
会计分院
| 校友风采系列活动
| 陈松、刘宇
| 2015.1-2015.12
| 东方学院长安校区
|
信息分院
| 携校友之手,创共赢局面
| 王普
| 2015.1-2015.12
| 东方学院
|
法政分院
| “零距离,亲点播”——法政分院校友桥活动
| 毛鸽、吕欢
| 2015.1-2015.12
| 校内校外
|
人文与艺术分院
| 人文与艺术分院“校友论坛”
| 王中斐
| 2015.3-2015.12
| 校内校外
|
外国语分院
| 贫困生校友励志微电影——坚持与梦想
| 聂素民
| 2015.1-2015.12
| 各地市、文华及长安校区
|
校友办公室
2015年1月23日